
试用期不是“白用期”——专家解读新劳动合同法
———高端解读———
今年6月29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将于明年元月1日开始施行,昨天在曲江宾馆举行的“2007新人力高峰论坛———《劳动合同法》贯彻实施全国巡讲”中,曾经参与这部法律制定的全国人大法工委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们,为我市及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,近千名来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同志,详细解读这部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亮点和突破———
不签合同用人单位要付双薪
现象:小刘在一家餐厅打工三个月,一直没有订劳动合同,前不久工作中因烫伤住院,单位却在此期间将其辞退,并以其自己不小心为由不愿支付治疗费用。
解读: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,即使没有订立劳动合同,只要存在用工行为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建立了,劳动者就应该享有劳动法律的规定权利。